陕文明办〔2013〕9号
关于开展评选陕西省
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通知
各市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文明办,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激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推动全省“学雷锋、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结合三月份学雷锋活动,省文明办决定开展评选陕西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志愿者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学雷锋、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5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服务组织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二、推荐名额
各市、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推荐1-5名优秀志愿者和1-2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三、上报材料
1、优秀志愿者推荐材料:
①《陕西省优秀志愿者推荐表》(附件1);
②300至500字的事迹材料;
③证件照片电子版,比例为75像素×94像素;
④专题网址,内容包括志愿者事迹详细介绍、志愿服务工作照片、志愿者心得等。
2、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材料:
①《陕西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附件2);
②800至1000字的事迹材料;
③组织徽标电子版照片,比例为75像素× 94像素;
④专题网址,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组织事迹详细介绍、志愿服务工作照片、志愿者心得等。
各单位将推荐的陕西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于2013年3月20日前报省文明办协调处。
四、评选表彰
省文明办将会同部分省文明委成员单位、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和全国优秀志愿者代表组成评委会,投票评选出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并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在广泛发动群众、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与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协商后,切实把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社会影响好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上来,使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培育志愿服务文化的过程,成为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过程。
2、重在群众参与。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志愿者,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营造浓厚氛围。要把舆论宣传贯穿推荐评选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志愿者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时代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
同时,为了解情况,推动工作,请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将各自的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情况(附件3)和3月份将开展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计划于3月1日前报省文明办协调处。
联系人:宫鹏
联系电话:029-85589650
电子邮箱:sxwmbxtc@163.com。
附:1、《陕西省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2、《陕西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
3、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
附件.doc